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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满分作文遇见,不写亲友不写物,这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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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间的一切都是一场美丽的遇见。以“遇见____”为题,你会想到在横线上留下谁或者什么?

想到花,因为她带来了心灵的愉悦?填一本书,因为它提升了思想?想到某一个良师益友,是他点亮了某一段时光?或者干脆写一段人生,因为那时生命沉淀了博大而厚重的精神?

在写作水平一定的情况下,有时候选择写什么很重要。下面来自不同年段的几篇关于“遇见”的高分作文,哪一篇更好呢?

《遇见身边的温暖》,只看标题,就可以猜到文章总体上还不错。再细看,发现文章的细节描写比较精彩,像“我双手插兜”写出了“我”因考得不好不想回去而在街上游荡的状态,还有,对比手法也用得很好,既突出了小男孩的善良,也让“我”的转变更合理、主旨更突出了。

只是,几个比喻句用得不太恰当,像“他们俩好似开放的玫瑰”“我心里觉得似火一般的温暖”“那孩子是高挂天空的太阳”等。

这篇《那一天,我与你相遇》的标题抒情味太浓郁,和文章整体风格不符,可以换成励志味更浓的“遇见光”。小作者的写作水平在中等偏上,通过此文的叙事节奏、文笔以及构思可以看出来。

但是,本文有一个很多学生容易犯的毛病,就是不写生活本身,而且乱编故事,编得一套一套的。他们经历得不多,对生活观察不够,感受也不深,写作文就靠“编”,因为水平有限,编出来的文章就显得很“假”,结果就是——“我”在文章里痛哭流涕,读者却无动于衷。

写一篇优秀作文,真的挺难。下面这篇满分作文就属于让人惊艳的那种优秀文章。

几百字的文章,让人叹为观止。文章取材于史铁生的《我与地坛》。“我”就是地坛,相当于把地坛拟人化了。本文有几大亮点。

首先,视角独特。在《我与地坛》中,史铁生遇见了地坛,于是他重生了;在本文中,地坛遇见了史铁生,于是地坛无憾了。这样换了视角后,我们看到了一个有趣的东西,就是知音是没有身份地位、物种之分的,他们往往是相互的。

其次,语言别有韵致。和《我与地坛》一样,本文特别耐读,是属于越读越觉得好的那种文章。

还有立意不同凡响。史铁生摇着轮椅走遍了地坛的每一个角落后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:死是一个必然会到来的节日,不必急于求成。而本文,其实就是从地坛的视角写史铁生,所以立意同样不凡。这是仿写是抄袭吗?不是。是一种特别的创新,而这对一个初中生来说,很不容易。

对了,这是河南中考满分作文,原题叫“最懂我的那个人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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